谷贱伤农是农业生产中的一种常见经济现象:
它的直接含义是说,在丰收的年份,农民的收入反而会减少。
乍一听,仿佛很难理解,但是用经济学却是很好解释的:
一般来说,农民的收入=产量x粮价。
农产品作为一种日常必需品,它的需求是较为稳定的,当农产品产量过剩时,此时市场上往往会出现供大过求的状况,从而导致粮价的大幅下跌,当价格下跌的幅度超过产量增加的幅度时,也就出现了所谓的“谷贱伤农”状况。
让我们来举个具体例子说明:
因为今年天气较好,不仅仅是小华家小麦收成好,整个A省都迎来了小麦大丰收。
但是企业、居民等对小麦的需求并不会因为今年的大丰收而增加,此时,整个市场上的小麦供给是远远大过小麦的需求的,小麦市场价格下降。当小麦的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过大时,小华家今年的收入很有可能就会减少。
事实上,谷贱伤农现象并非从农业存在就开始存在的问题,而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才逐渐产生:
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中,每个生产者都生产多种农产品,每种农产品都生产得不多。除了自用,多余的部分才进行销售。多数情况下,销售目标只是当地市场,起伏不大,即使某种产品销售不畅,影响也不会很大。
但后来随着时代发展,这样的模式显然已经改变。农民要增加收入,必然要增大种植。一个地区,还要规模种植才有可能形成品牌效应。只有规模化,农产品才能走出当地小市场形成产业。
但是超越当地小市场后,就必然面临大区域的竞争。产业链越长,不确定性也就越多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谷贱伤农现象的产生就不奇怪了。
而这一困境并非完全无法解决:
站在农民和生产者自身的角度,有时会通过减少市场过剩供给的方式来寻求破局,比如之前我们或许听说过资本家将卖不掉的牛奶倾倒到河里等新闻,这即是通过人为减少过剩的供给避免商品的低价。然而这些倒掉的牛奶本身还是一种浪费,对于生产牛奶的厂家来说也是一种损失。
而我国在政策上,选择通过行政强制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广大农民利益,不受该经济原理的困扰。
可以回忆一下我们国家每年都会出台农产品最低收购价,这事实上保障了农民的权益,确保在粮食大丰收的时候农产品价格并不会严重下降。